一、就业工作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院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,充分发挥分院在就业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,将就业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,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,积极拓展就业渠道,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,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手段,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,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。本着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原则,建立管理、指导、教育和服务四位一体的就业队伍,从而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在确保毕业生就业率100%。
二、就业工作基本准则
1、严格执行国家、学院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
贯彻为用人单位输送人才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学以致用、人尽其才的原则。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方针、政策指导下,由学院推荐,毕业生和用人单位“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、优生优选、优生优荐”的就业模式。
严格执行学院《关于学生提前就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》,履行有关毕业生就业前的各种手续,分院与学生签订就业实习协议书。
(1)立足本省,拓展省外。
(2)采取实习与就业合一模式。
学生自行提出要求提前就业,按分院制定的毕业生提前就业管理办法执行。
(3)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,原则上不安排学生提前就业。
(4)实行“优生优荐”原则,按照学生学习成绩、思想品德排名情况,向较好的用人单位推荐好学生。
(5)学生工作副院长抓就业,得到用工信息之后,提出想法,由分院领导审批决定后操作,任何人不允许在学生中宣传。
2、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
(1)重视毕业生的思想教育。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形势教育、国情教育、政治教育、职业意识和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,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就业观,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。
(2)注重做好毕业生思想工作,摸清情况,了解掌握他们的特殊困难和要求,在条件许可情况下,应尽量给予解决。
(3)要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,通过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。
(4)通过就业指导,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,正确认识职业,为毕业生能正确选择自己的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。
(5)就业工作人员要适时上好就业指导课。
3、建立就业信息汇报制度,实行层层汇报原则
广泛收集就业信息,及时向主管就业工作的分院领导汇报,做到信息准确、有效、适时及系统化,充实信息库内容,为就业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。
4、实行就业情况周汇总制
对就业工作每周进行汇总,统计出当前已就业人数和未就业人数,随时统计就业率。并对下一步就业方案及时进行调整,有针对性地收集新的就业信息。
5、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考察,加强与原有用工单位的密切联系
对有用工需求的单位,及时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,考察其单位的性质、规模、专业特色、发展前景和用工情况,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,确保毕业生选择到具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远大发展前途的就业单位。
加强分院与学生就业单位的联系,随时互通信息,为进一步开展就业工作奠定基础。
6、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
建立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系统,了解学生在就业单位的工作范围、工作条件、工作情况,及其他福利待遇、工资保险等情况,树立先进毕业生的典型,为就业工作做出切实可行的指导。
7、充分发挥学生管理部门和辅导员对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优势作用。
8、学生管理部门要配合学工处搞好学生就业工作,督促辅导员、班主任落实就业工作责任。
9、辅导员、班主任作为学生就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就业工作成效与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挂钩,就业成果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。
10、依托辅导员、班主任掌握毕业生的详细情况,及时与就业单位加强联系,并通过辅导员、班主任传达有关信息,使就业工作部门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和毕业生之间建立有效的必要联系,保证就业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。
11、辅导员、班主任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观教育,及时召开家长会,贯彻国家和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政策,确保广大毕业生在广阔的就业市场上一显身手。
12、涉及有关定向实习的费用,任何人不得克扣,所有就业人员必须廉洁自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