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总支除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即政治性的任务、自身建任务和群众工作的任务外,重点履行好以下职责。
1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组织党员和师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;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;学习党的理论知识;宣传、执行党的主张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,制定党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。
2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及学院各项决定在党总支的贯彻执行。
3、讨论和决定党总支的重大事项,支持和配合行政负责人开展各项教学工作,共同完成本系的工作目标。
4、加强总支委员的自身建设,切实抓好党总支、支部和党员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,增强党的凝聚力、战斗力。
5、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,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,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并报学院党委。
6、领导党总支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,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。
7、负责党费收缴工作。
8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。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,交流思想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9、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党员和师生群众的工作、思想、生活情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10、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,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遵守纪律。保证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。
11、负责对党员、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思想、作风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、考核。对本部门所属干部人事任免,提出意见,报党委、行政有关部门审批。
12、关心支持并指导本单位教工党支部、学生团支部、辅导员的工作,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,开展各项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