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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学院党支部职责
时间:2018-06-04 16:23:10   来源:    点击:


 
    农学院党支部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,在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完成我院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。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,明确工作职责,完善工作制度,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运行机制,保证我系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,依据党章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,制定党总支工作职责:

 党总支除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即政治性的任务、自身建任务和群众工作的任务外,重点履行好以下职责。

 1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组织党员和师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;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;学习党的理论知识;宣传、执行党的主张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,制定党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。

 2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及学院各项决定在党总支的贯彻执行。

 3、讨论和决定党总支的重大事项,支持和配合行政负责人开展各项教学工作,共同完成本系的工作目标。

 4、加强总支委员的自身建设,切实抓好党总支、支部和党员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,增强党的凝聚力、战斗力。

 5、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,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,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并报学院党委。

 6、领导党总支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,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。

 7、负责党费收缴工作。

 8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。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,交流思想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 9、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党员和师生群众的工作、思想、生活情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
 10、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,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遵守纪律。保证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。

 11、负责对党员、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思想、作风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、考核。对本部门所属干部人事任免,提出意见,报党委、行政有关部门审批。

 12、关心支持并指导本单位教工党支部、学生团支部、辅导员的工作,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,开展各项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活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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